出了部落,五个队伍陆陆续续分开,去往各自的方向。

    到和卓穆分开时,闻择坐在兽形印河的背上,和他挥手:“要是我这边结束得早,就过去寻你。”

    纯白巨蟒的赤瞳锁着他,庞大的头颅点了点。

    “我也是。”他低沉的语气里,带着眷恋。

    道了别,由烈风部落的人带着,向他们领地深处而去。

    印河年纪虽小,但保存了一路的体力,跑得可不慢。

    尤其到了新地方,他兴奋得浑身都是劲儿,埋头猛冲时,闻择还得拿衣裳挡挡脸,不然风刮得脸疼。

    烈风部落和他之前去过的几个部落,有很大的不同。

    第102章棉花

    不仅是地形地貌有了很大的变化,气候温度亦是。

    像山南部落,秋老虎过后,不管白天还是晚上,都凉飕飕的。

    闻择穿着麻衣,偶尔都会觉得冷,外面得再套一件针织的羊毛衫。

    他之前亲手织的那个,柏灵说太丑了,不让他再穿,给他织了两件好看的。

    可烈风部落,白天竟然还很热!日头高高地晒下来,烤得他脑门烫烫的。

    烈风部落也有高山和树林,但不像是雪海部落那么密,而是错落有致。

    这里视野更加开阔,因此能看出,大片的土壤并非黑色,更像是沙壤土。

    闻择的“职业病”犯了,他欣赏景色的同时,还会想:沙壤地都适合什么生长来着?

    整个队伍全速前进,估摸四十分钟左右,抵达了烈风部落的居住地。